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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领区】日本探亲访友签三个月单次·常规办理
    零售价¥599价格说明
    • 产品编号:
    • 分类:出境签证
    • 签证类型:探亲访友签
    • 送签地:广州
    • 入境次数

      1次
    • 可停留天数

      一般为15/30/90天
    • 有效期

      3个月
    • 面试

      不需要
    • 录指纹

      不需要
    • 销签

      不需要
    • 邀请函

      不需要
    • 担保金

      不需要
    受理范围
    1.适用于长期居住或工作在广东,广西,海南的申请人。
    入境日期
    返程日期
    签证类型
    办理时长
    8 - 10个工作日
    时长说明
    数量
    599/人 (CNY)
    总价¥0.00
    收藏
    • 所需材料
    • 重要说明
    • 办理流程
    • 预订须知
    所需材料
    类别 所需材料 描述 模板/样例
    纸质材料 【个人资料】护照原件
    (必需)
    1.护照完整无破损、无水渍
    2.有效期离出发日期应至少还有6个月
    3.至少有四面完整连续的空白页,不包含备注页
    4.若上次访问日本记录在上本旧护照中需提供该本旧护照
    【个人资料】护照页复印件
    (必需)
    提供护照首页「彩色复印件」1份
    1.打开护照有您本人照片的一页,包括上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等一同完整清晰复印,露出四个边角 ,护照有效期至少6个月以上
    2.注:G开头的旧护照,首页和尾页签名也需复印;E 开头的护照,只需首页复印件
    【个人资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必需)
    请用A4纸「彩色复印」您的身份证正反面
    【个人资料】户口本复印件
    (必需)
    1.请用A4纸「彩色复印」整本户口本,每一页有内容的都要复印
    2.家庭户口的:复印整本完整户口本信息
    3.集体户口的:复印集体户主首页+申请人本人页(需盖单位章)
    【个人资料】签证照片
    (必需)
    请提供2张清晰版照片原件,照片要求严格,如不按规定提交,会被拒签
    时间:近3个月内拍摄
    尺寸:3.5*4.5cm
    底色:白色
    画质:彩色
    要求:露出五官和整个额头、不佩戴眼镜/帽子/围巾/首饰等装饰品
    【个人资料】关系证明文件
    (必需)
    1.如申请探亲,请提供申请人与在日亲属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血缘关系的公证书长期有效,婚姻状况的公证书有效期为三个月)
    2.如申请访友,请提供交往证明材料:合影、信件(连同带邮戳的信封)等,个别案件提出申请后有可能需要追加资料(送签后另行通知)。
    【个人资料】日本签证名单
    (必需)
    1.如实完整填写信息表1份(不得涂改)。
    2.必须单面打印,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个人资料】签证申请表
    (必需)
    1.表格均不能留空白或使用涂改液修改(如无请填写“无”),表格不能修改,如写错必须重新填写。
    2..预定在日逗留日期:需填写计划日期,领馆需要了解申请人赴日计划,写清楚具体年月日。
    4.必须单面打印,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个人资料】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
    (必需)
    1.请用A4纸「彩色复印」您的婚姻证明文件(结婚证/离婚证/离婚证明 )
    2.整本完整复印,每一页都要,包括封面和背面
    3.未婚、丧偶者无需提供
    【个人资料】出生证复印件
    (必需)
    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需要提供出生证「彩色复印件」。
    【个人资料】居住证复印件
    (必需)
    1.户籍不属于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三地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居住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确保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址显示清晰)。
    2.注:《居住证受理回执》、《居住证办理回执》、《居住证领取回执》等均不再接受。
    【行程相关】行程单
    (必需)
    如有建议提供,提交能充分证明此次访问目的文件,如医院诊断书、结婚会场预定书、受验票「彩色复印件」。
    【外方资料】日方在职证明
    (必需)
    1.请提供日方邀请人和担保人的在职证明「电子彩色扫描件」各一份,无固定模板,建议包含姓名,入职时间、职位和月薪等事项。
    2.所在单位为公司经营需提供法人登记簿滕本扫描件,个体经营需提供营业许可证或确定申告书(控)扫描件 。
    3.如邀请人和担保人为同一人,提供一份在职证明资料即可,注意日方担保人不可无业。
    4.如日方邀请人是靠年金生活的无业/自由职业人员,请提交无法提供在职证明的说明书,格式不限。
    【外方资料】滞在予定表
    (必需)
    请参考模板,提供邀请方制作的滞在予定表「彩色复印件」1份,开具日期与签证送签日期之间不能超过3个月。
    【外方资料】身元保证书
    (必需)
    请邮寄担保人的身元保证书「彩色复印件」
    1.开具日期与签证送签日期之间不能超过3个月。
    2.如邀请人为日本国国费留学生时,担保人无需提交身元保证资料。
    【外方资料】住民票
    (必需)
    1.需同时提供在日担保人和邀请人的住民票「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如邀请人也是担保人,则仅需提供一份住民票)。
    2.在日本区役所办理,标明所有家庭成员及其关系。
    3.非日本籍人士记载事项中不可有【省略】
    4.如邀请人持“留学”在留资格在日居住,由所在学校的常任教授或副教授作担保人时,担保人可免提供住民票。
    【外方资料】招聘理由书
    (必需)
    请参考模板,提供邀请方招聘理由书「彩色复印件」一份,开具日期与签证送签日期之间不能超过3个月。
    【外方资料】日方纳税证明
    (必需)
    1.请提供日方担保人名下记载有年收入的《纳税证明书》或《课税证明书》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控》「彩色复印件」;
    2.若已通过国税电子申告、纳税系统【e-tax】办理税务申报手续,则可提交办理时领取的《受信通知》及《确定申告书》「彩色复印件」;
    3.注意:不可用源泉征收票代替。
    4.如邀请人持“留学”在留资格在日居住,由所在学校的常任教授或副教授作担保人时,担保人可免提供此经济证明。
    【外方资料】在留卡
    (必需)
    1.如担保人和邀请人非日本籍,请提供有效的在留卡(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正反面复印件。
    2.如担保人和邀请人为同一人,提供一份即可。
    【外方资料】日方在读证明
    (必需)
    1.若邀请人持“留学”在留资格在日居住,请提供邀请人的在读证明「彩色复印件」。
    2.无固定模板,内容建议包含:邀请人姓名、护照号、就读时间等个人基本信息,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需盖学校公章,有校领导手写签字。
    类别 所需材料 描述 模板/样例
    纸质材料 【个人资料】护照原件
    (必需)
    1.护照完整无破损、无水渍
    2.有效期离出发日期应至少还有6个月
    3.至少有四面完整连续的空白页,不包含备注页
    4.若上次访问日本记录在上本旧护照中需提供该本旧护照
    【个人资料】护照页复印件
    (必需)
    提供护照首页「彩色复印件」1份
    1.打开护照有您本人照片的一页,包括上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等一同完整清晰复印,露出四个边角 ,护照有效期至少6个月以上
    2.注:G开头的旧护照,首页和尾页签名也需复印;E 开头的护照,只需首页复印件
    【个人资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必需)
    请用A4纸「彩色复印」您的身份证正反面
    【个人资料】户口本复印件
    (必需)
    1.请用A4纸「彩色复印」整本户口本,每一页有内容的都要复印
    2.家庭户口的:复印整本完整户口本信息
    3.集体户口的:复印集体户主首页+申请人本人页(需盖单位章)
    【个人资料】签证照片
    (必需)
    请提供2张清晰版照片原件,照片要求严格,如不按规定提交,会被拒签
    时间:近3个月内拍摄
    尺寸:3.5*4.5cm
    底色:白色
    画质:彩色
    要求:露出五官和整个额头、不佩戴眼镜/帽子/围巾/首饰等装饰品
    【个人资料】关系证明文件
    (必需)
    1.如申请探亲,请提供申请人与在日亲属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血缘关系的公证书长期有效,婚姻状况的公证书有效期为三个月)
    2.如申请访友,请提供交往证明材料:合影、信件(连同带邮戳的信封)等,个别案件提出申请后有可能需要追加资料(送签后另行通知)。
    【个人资料】日本签证名单
    (必需)
    1.如实完整填写信息表1份(不得涂改)。
    2.必须单面打印,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个人资料】签证申请表
    (必需)
    1.表格均不能留空白或使用涂改液修改(如无请填写“无”),表格不能修改,如写错必须重新填写。
    2..预定在日逗留日期:需填写计划日期,领馆需要了解申请人赴日计划,写清楚具体年月日。
    4.必须单面打印,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个人资料】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
    (必需)
    1.请用A4纸「彩色复印」您的婚姻证明文件(结婚证/离婚证/离婚证明 )
    2.整本完整复印,每一页都要,包括封面和背面
    3.未婚、丧偶者无需提供
    【个人资料】出生证复印件
    (必需)
    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需要提供出生证「彩色复印件」。
    【个人资料】居住证复印件
    (必需)
    1.户籍不属于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三地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居住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确保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址显示清晰)。
    2.注:《居住证受理回执》、《居住证办理回执》、《居住证领取回执》等均不再接受。
    【行程相关】行程单
    (必需)
    如有建议提供,提交能充分证明此次访问目的文件,如医院诊断书、结婚会场预定书、受验票「彩色复印件」。
    【外方资料】日方在职证明
    (必需)
    1.请提供日方邀请人和担保人的在职证明「电子彩色扫描件」各一份,无固定模板,建议包含姓名,入职时间、职位和月薪等事项。
    2.所在单位为公司经营需提供法人登记簿滕本扫描件,个体经营需提供营业许可证或确定申告书(控)扫描件 。
    3.如邀请人和担保人为同一人,提供一份在职证明资料即可,注意日方担保人不可无业。
    4.如日方邀请人是靠年金生活的无业/自由职业人员,请提交无法提供在职证明的说明书,格式不限。
    【外方资料】滞在予定表
    (必需)
    请参考模板,提供邀请方制作的滞在予定表「彩色复印件」1份,开具日期与签证送签日期之间不能超过3个月。
    【外方资料】身元保证书
    (必需)
    请邮寄担保人的身元保证书「彩色复印件」
    1.开具日期与签证送签日期之间不能超过3个月。
    2.如邀请人为日本国国费留学生时,担保人无需提交身元保证资料。
    【外方资料】住民票
    (必需)
    1.需同时提供在日担保人和邀请人的住民票「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如邀请人也是担保人,则仅需提供一份住民票)。
    2.在日本区役所办理,标明所有家庭成员及其关系。
    3.非日本籍人士记载事项中不可有【省略】
    4.如邀请人持“留学”在留资格在日居住,由所在学校的常任教授或副教授作担保人时,担保人可免提供住民票。
    【外方资料】招聘理由书
    (必需)
    请参考模板,提供邀请方招聘理由书「彩色复印件」一份,开具日期与签证送签日期之间不能超过3个月。
    【外方资料】日方纳税证明
    (必需)
    1.请提供日方担保人名下记载有年收入的《纳税证明书》或《课税证明书》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控》「彩色复印件」;
    2.若已通过国税电子申告、纳税系统【e-tax】办理税务申报手续,则可提交办理时领取的《受信通知》及《确定申告书》「彩色复印件」;
    3.注意:不可用源泉征收票代替。
    4.如邀请人持“留学”在留资格在日居住,由所在学校的常任教授或副教授作担保人时,担保人可免提供此经济证明。
    【外方资料】在留卡
    (必需)
    1.如担保人和邀请人非日本籍,请提供有效的在留卡(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正反面复印件。
    2.如担保人和邀请人为同一人,提供一份即可。
    【外方资料】日方在读证明
    (必需)
    1.若邀请人持“留学”在留资格在日居住,请提供邀请人的在读证明「彩色复印件」。
    2.无固定模板,内容建议包含:邀请人姓名、护照号、就读时间等个人基本信息,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需盖学校公章,有校领导手写签字。
    重要说明
    1.办理周期、停留时长、签证有效期、入境次数等均为参考信息,实际结果以领馆审批为准。办理时长可能受领馆审核速度、补件要求或其它不可控因素影响,我们无法对此作出承诺。
    2.签证结果无法预知,在未获签前请不要支付机票、酒店、团费等费用。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成功获签并确认信息无误后再支付这些费用。若因拒签、延迟出签或领馆未及时返还护照导致行程损失,相关风险及经济损失需由您自行承担。
    3.在签证办理期间,如果因我司直接过失导致您的护照原件遗失或损毁,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承担责任,最高赔偿金额为每本人民币600元(过期护照不予赔偿)。
    4.请您只邮寄办理签证所需的必要文件,如护照、照片和申请表等。请勿附带任何非必需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证件套、文件夹、装饰性包装等)。如若丢失,相关损失需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收到签证后,请务必仔细核对出签信息(包括护照号码、姓名拼音、性别、出生日期、签证有效期及签证类型等)。确认无误后再安排机票、酒店等费用。 如发现错误或有疑问,请在48小时内联系我司客服。我们将协助向领馆申请更正,但请注意:
    (1)签证是否更正由领馆最终决定;
    (2)超过48小时反馈,我司不承担相关责任,请务必及时检查;
    (3)更正可能产生额外费用(如签证费、加急费等),由申请人承担;
    (4)更正期间可能影响行程,建议收到正确签证后再确认支付不可退费用。
    6.在资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不符合签证申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不全、资质不符、信息不实等情况),我司保留不予受理的权利。申请人务必确保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完整并符合要求。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可能会根据您的情况要求补充材料,或在必要时建议您终止申请。
    7.在签证办理期间,使领馆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进行电话调查。请申请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来电可能显示为未知或隐藏号码)。如果收到补件通知,请务必在领馆规定时间内提交;如果接到领馆电话,请如实回答,并确保信息与申请材料一致。
    8.如申请人委托我司代做机票/酒店预订单,请注意:我司提供的预订单仅用于签证办理,预订单具有时效性,在领馆审核期间(含可能的抽查阶段)有失效可能性;行程方案根据以往成功案例专业设计,但各领馆审核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使领馆保留最终认定权;若因预订单被取消或行程方案未被领馆采纳而导致签证问题,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9.我司仅提供专业的签证代办服务,包括材料审核、
    办理流程
    【第一步】查找签证信息:所有国家全领区覆盖,海量签证产品供应
    【第二步】网上提交订单:咨询到办理过程,专属服务VIP享受
    【第三步】递交材料:全国近百家线下分部,递交材料省事省力
    【第四步】接收、审核材料:办理全程质量监控,火速反馈材料问题
    【第五步】送签(面签):多年送签经验团队,出签高达97%以上
    【第六步】出签、配送:出签后专人取签,专业快递急速送达
    预订须知
    1.审理过程中,可能因日本方面签证政策的临时变化,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撤销申请等,从而延长审理时间或无法出签,敬请谅解。
    2.使馆受理时长没有标准审查期限,领馆不接受签证进度及签证发给时间的相关问询,以及提前发签证等相关手续。
    3.出签前请勿支付酒店、机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