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机票:联运地至北京往返联运机票,北京往返目的地经济舱团体机票、机场税及燃油附加费,开票后不能退改签;
2.住宿:欧洲标准四星酒店,冰岛小镇和峡湾小镇当地特色酒店,1 晚波罗的海五星游轮 2 人内舱。(如遇展会/旺季/当地节假日或其他不抗力导致酒店无房,将调整至不低于原评分的同级酒店),以两人一房为标准、酒店欧陆式早餐;
3.用餐:行程中标注所含 10 次早餐和8 次正餐(其中升级 2 次特色风味餐瑞典肉丸餐 1 次,峡湾酒店晚餐 1 次)
4.用车:境外旅游大巴、专业外籍司机;
5.门票:行程中斯德哥尔摩市政厅的首道景点门票;
6.保险:境外 30 万人民币医疗险(75 周岁以下);
7.赠送:2 人共享 WiFi。
费用不包含
1. 全程单间差:6500 人民币/人;
2. 境外司机、酒店、餐厅、领队服务费,全程 4000 人民币/人,请随团款一起支付或机场现付。
3. 酒店内电话、传真、洗熨、收费电视、饮料等费用;
4. 服务项目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例如特种门票(夜总会、博览会、缆车等);
5. 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
6. 签证相关的例如未成年人公证,认证等相关费用;
7.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8.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领馆签证延误、报名人数不足等特殊情况,我公司有权取消或变更行程,一切超出费用
9. 依照旅游行业现行作业规定,本公司有权依据最终出团人数情况,调整房间分房情况(包括夫妻分开住宿或加床);
10. 转机/火车时用餐
其他说明
温馨提示
1.欧洲昼夜温差大、每年平均温度最热超过 30 度的情况不超过两个月,且欧洲各国环保意识强,故至今欧洲部分酒店并不配备冷气空调,并非酒店设施不达标准,敬请谅解;
2.欧洲酒店强调建筑物本身的历史价值,故一些酒店因建筑主题架构无法进行改造,以致酒店房间有格局大小不一的状况。如因酒店标准房间不够原因,酒店升级个别房间,此情况非本公司能掌控,并非差别待遇,敬请谅解;
3.请勿在酒店房间内抽烟,如有抽烟,需根据各酒店规定罚款,通常罚款金额 100-500 欧元之间,敬请注意;
4.本公司所不能控制之特殊情况下,如战争、政治动荡、天灾、恶劣天气、交通工具发生技术问题、罢工等,本公司有权在启程前或出发后取消或替换任何一个旅游项目,亦有权缩短或延长旅程。产生的额外支出或损失,根据旅游法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