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机票:深圳往返目的地经济舱团体机票、机场税及燃油附加费,开票后不能退改签;
2.住宿:欧洲标准四星酒店,峡湾小镇和冰岛小镇安排当地特色酒店,升级一晚峡湾湾景酒店,升级 1 晚五星游轮 2 人外舱舱,以两人一房为标准、酒店欧陆式早餐;
3.用餐:行程中标注所含 13 次早餐和 18 次正餐,其中升级 1 次斯德哥尔摩肉丸餐、1 次邮轮自助晚餐、1 次冰岛北极虾特色餐,3 次峡湾酒店晚餐,其他以中式 8 菜 1 汤和两道式西餐相结合(不含酒水)
4.用车:境外旅游大巴、专业外籍司机;
5.门票:斯德哥尔摩市政厅(含人工讲解),冰河湖游船,蓝湖温泉(含一杯饮料、毛巾、面膜),盖朗厄尔峡湾游船,哈当峡湾游船,弗洛伊恩山缆车等景点门票,其他为免费对外开放或外观景点或另付费项目;
6.签证:ADS 申根签证费用;
7.保险:境外 30 万人民币医疗险(75 周岁以下);
8.wifi 设备:移动WIFI产品每台设备可供 2 人使用(以手机为佳,若连接其他设备可能会影响使用速度,个别国家或区域无法提供,敬请谅解);
9.已含全程司导服务费。
费用不包含
1.75 岁以上(含75岁)老年人特殊保险费用(请视自身情况购买,并请签署健康承诺函及亲属知晓其参团旅行的同意书);
2.单房差:酒店单人房附加费 9000 元/间。注:酒店单房差仅指普通单人间(如团友要求大床单间或单独一人住标双,单房差 11000元/人);
3.行程表费用包含项目以外或未提及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例如行程不含的特殊门票、特殊交通、酒店内的私人消费等费用。
其他说明
温馨提示
1.欧洲昼夜温差大、每年平均温度最热超过 30 度的情况不超过两个月,且欧洲各国环保意识强,故至今欧洲部分酒店并不配备冷气空调,并非酒店设施不达标准,敬请谅解;
2.欧洲酒店强调建筑物本身的历史价值,故一些酒店因建筑主题架构无法进行改造,以致酒店房间有格局大小不一的状况。如因酒店标准房间不够原因,酒店升级个别房间,此情况非本公司能掌控,并非差别待遇,敬请谅解;
3.请勿在酒店房间内抽烟,如有抽烟,需根据各酒店规定罚款,通常罚款金额 100-500 欧元之间,敬请注意;
4.本公司所不能控制之特殊情况下,如战争、政治动荡、天灾、恶劣天气、交通工具发生技术问题、罢工等,本公司有权在启程前或出发后取消或替换任何一个旅游项目,亦有权缩短或延长旅程。产生的额外支出或损失,根据旅游法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