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全程机票经济舱票价、机场税(费) 及燃油附加费;
2、行程所列酒店住宿(2 人 1 间,具有独立卫生间, 空调);
3、早餐:酒店内及酒店外早餐相结合,正餐:含行程所列 23 个正餐,其中2 个特色餐:洛杉矶 IN&OUT 美式汉堡, 渔人码头螃蟹餐,其余正餐, 请客人自理
4、行程所列游览期间空调旅行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5、行程所列景点第一门票
6、专业领队服务, 含司机领队工资(不含司导服务费)
7、价值 30 万中国人寿旅游意外保险
8、赠送深圳往返香港机场交通,不乘坐不退费用!
费用不包含
1、本次行程签证费用;
2、护照费、 EVUS 美签电子登记费用、申请签证中准备相关材料所需的制作、手续费,如未成年人所需的公证书、认证费
3、国内段往返地面交通;
4、全程司导服务费 USD339/人;
5、额外游览用车超时费(导游和司机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 9 小时, 如超时需加收超时费);
6、行程中所列游览活动之外项目所需的费用;
7、单间差 CNY6880/全程
8、在机场内转机、候机及在飞机上时间及自由活动期间用餐由客人自理。 (在美国内陆的航班不提供免费的飞机餐);
9、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全程行李搬运费、保管费以及行李托运费
10、客人个人消费及其他私人性开支。
11、因个人原因滞留产生的一切费用;
12、因气候或飞机、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发生故障导致时间延误或行程变更引起的经济损失和责任以及行李在航班托运期间的造成损坏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其他说明
温馨提示
1 为防止疲劳驾驶,行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方便之用,不建议游客购物,游客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本社无关
2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的规定, 旅客在境外购买的物品,在进入中国海关时可能需要征收关税。详细内容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0 年第 54 号文件》。
3 所有购物场所绝不强迫,如因行程安排、天气等原因无法安排, 请您理解;
4 所有商品均明码标价, 请您在购买之前务必慎重考虑, 一旦确认购买付费后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5 不增加行程中列明以外的额外购物店(如要求增加须经全体团员签字同意方可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