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大交通:深圳北/广州南-南宁往返二等座高铁/动车票。
2、住宿:3晚当地酒店(2人一间,单住需补房差)。
3、门票:行程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不含景区小交通)
4、用餐:3早4正餐+1老友粉,火塘宴40元/人/餐,3正餐餐标30元/人/餐,老友粉20元/人/餐,酒店含早,不用不退,正餐10人一桌,人数不足10人菜相应调整。
5、用车:正规旅游大巴车,按人数安排车辆,确保一人一座。
6、导游:中文专职导游,行程作息由随团导游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7、购物:全程无购物店。(提示:景区内均设有商铺,此类商铺不是我们旅行社指定购物店范畴,敬请理解!)
8、保险:旅行社责任险、代购24万旅游意外险。
费用不包含
1、报价只含每人每天一床位,产生单男单女须补房差。
2、行程内没有约定包含的景区内交通费用;行程外的自费节目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3、不含航空保险及旅游意外险,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者入住酒店在前台寄存,以免丢失,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义务仍无法避免的事件,而需要变更行程时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高铁/动车延误或取消、车辆故障、交通意外等)。
5、客人若中途自愿离团,旅行社扣除实际产生费用后,将未产生费用余款退还,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自愿签字离团后一切责任与旅行社无关。
6、小七孔鸳鸯湖划船30/人,蓝刀鱼风暴桨板128 元(2 人一艘),如需请自理
其他说明
温馨提示
1. 敬请游客结束游览前在广西当地如实填写意见单,希望通过您的意见单,我们能更好地监督广西省内的接待质量,旅行一概以游客自填的意见单为处理投诉反馈的依据。如果客人在当地接待社意见单上签署满意或不签署者,而返回始发地再投诉者,请恕我社难予受理。敬请合作!
2. 旅游业是广西省的支柱产业,所有的景区、餐饮区域中可能会存在有购物商场,游客是否需要购买商品由游客自己决定,与旅行社无关!游客在购物商场中购买商品,请向商场索要购物发票。如因质量问题有退换货要求,游客本人应保证货品完好无损,并提供购物发票,在购物期限时间范围内,商家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