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门票:含行程所列景点门票,游客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行程门票报价为旅行社优惠套票政策报价,所有景区门票属于景区和政府补贴政策支持,已是旅行社折扣门票,持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等任何优惠证件的人群均不再享受门票优惠,自愿放弃以上项目不退任何费用;
2.住宿:【豪华型:宜昌4晚豪华酒店+恩施1晚豪华酒店+木鱼1晚豪华酒店】,全程双人标间(一人一天一床位,酒店不提供三人间,若产生单男单女我社导游会主动协调游客和其他同团游客拼房,但需征得双方同意,若要包房单房差自理);
3.用车:空调旅游大巴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4.用餐:全程含6早4正餐(不占床不含早餐,酒店为自助早餐/或桌早,自愿放弃早餐,费用不退,正餐团队用餐,10人一桌,人数减少菜品相应减少,不用不退费用,请知晓),因本产品针对全国散客,游客来自天南海北,众口难调,不能保证都能尽大众口味,敬请谅解,如未按我社所安排进行游览,行程中所含餐视为自动放弃,不退不换),此行程为天天发专车专导旅游产品,如收客总人数为10人以下,费用按照80元/人退给客人自理正餐;5.导游:持国证导游服务;若收客为8人以下(含8人)则安排司兼导。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包含
必须消费:499元/人=恩施大峡谷地面缆车+地心谷景交+清江船票+梭布垭换乘车+三峡大坝换乘车+车导综合服务费(必含游客现付给当地导游,报名即认可此协议,无任何年龄证件优惠退费;
自愿自理:恩施大峡谷地缝小蛮腰30元/人,地心谷玻璃桥70元/人、观光电梯35元/人、地心奇航60元/人、三峡大坝升船机290元/人、三峡大坝电瓶车10元/人、三峡大坝耳麦20元/人、三峡秀35元/人、三峡大瀑布115元/人+20元/人电瓶车、神农秘境238元/人起、梭布垭山海经68元/人(以上自费项目为景区配套设施,自愿乘坐或观看,不坐不产生费用);
其他说明
温馨提示
1.行程中需自理的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的项目,请自愿选择购买参加,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务必索要发票;
2.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 未满2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
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等,不宜长途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如因个人原因中途离团需补旅行社300元/人;
3.如遇台风、暴雪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4.行程中的赠送项目因客人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游客不能享用旅行社不做任何退费不影响游览的情况下,旅行社会根据实时路况,天气等特殊情况调整游览的先后顺序;
5.此产品为散客拼团,因其特殊性,根据具体航班,天气,路况,车次及不同的出发时间,
住宿酒店,不同行程旅游者的衔接,由此可能造成等待;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无法出游的,我社需收取已产生费用,并收取业务预定损失,需换人参加的,需另签合同为准;出发后要求退团的,所有团款不退;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行程变化的,减少部分我社不予补偿,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6.出行前请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地理状况,并请备好常用保暖,降暑,防晒,防雨用品及
常备药品。请注意行程中上下车,行车中,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行程内包含陡坡密林、悬崖蹊径、急流深洞等危险区域,请注意禁止标志,不可冒险前往;景区内禁止吸烟,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7.行程内行车途中均会提供沿途休息及上厕所,请主动付费自备小钞。包括餐后休息,酒店休息,行程中标明的自由活动均属自由活动时间,期间旅游者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由其本人自行负责,请注意安全,并请勿参加违反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
8.各景区内配套,各沿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非我社提供服务,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9.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生活和信仰,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
10.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11.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公司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旅游者在完团前,请认真客观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完团后反馈意见与本人签字意见相悖的,我社不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