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 北京-奥斯陆往返机票;奥斯陆-朗伊尔城往返机票;
2. 挪威旅游签证费;
3. 北京起止中文领队服务;
4. 行程中所标明的”星辉号“7晚8天北极航次的单人船票、港务税;
5. 航程期间船上的所有膳食:早餐-午餐-晚餐(从上船当日晚餐开始直至下船当日早餐);
6. 船长欢迎鸡尾酒&晚宴;
7. 航程期间船上优质探险队服务;
8. 航程期间船上组织的免费的登陆活动;
9. 航程期间船上提供的免费娱乐设施;
10. 航程期间船上提供的免费wifi;
11. 靴子租赁;
12. 极地冲锋衣(成人尺码);
13. 挪威及朗伊尔城接待:行程标注的用餐、住宿及接驳车服务
费用不包含
1. 旅游意外保险费(强烈建议购买!!);
2. 船上单人住双人舱费用补差及升舱费用补差;
3. 全程邮轮服务费12欧元/人/晚,需与团款一同支付;
4. 办理护照等证件、及准备签证资料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5. 朗伊尔城极地项目体验(非强制性项目,自愿参加,需出发前报名);
6. 航程期间的各项自费项目及个人支出;
7. 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邮轮及酒店所提供的各项付费服务(如付费酒水
咖啡、干洗、卫星电话等)、及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等;
8. 旅游者自愿支付给导游、领队、司机、酒店服务生等服务人员的小费;
9. 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及因自然
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的额外费用;
10. 在“费用包含”中未提及的任何费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取消政策:
1.关于取消行程收费的约定(所有罚责日期遇周六周日国定假日自动提前至可工作日):
2.旅游者需在预定产品时付清全额船票款;
3.旅游者自预订日至出发前271天之外解约,收取全部费用的15%作为违约金;
4.出发前270-181天取消行程,收取全部费用的40%作为违约金;
5.出发前180-91天取消行程,收取全部费用的65%作为违约金;
6.出发前90天以内取消行程,收取全部费用的100%作为违约金;
7.若旅游者因为签证拒签无法出行,需同样按上述条款执行;
8.如双人入住一间舱房,若其中一位出行人取消将按以上条款承担损失费,另一位出行人需按单人报名收取费用
我们保留更改旅行线路的权利。星辉号和当地合作方会坚持遵循预先的旅行计划,但由于极地(景点)开放时间、天气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也可能会适当更改行程安排。由于当地的地理、自然环境和生活方式可能和我们所熟悉的环境截然不同,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会随时发生,这会导致行程延迟、取消或者变更。因此,我们希望基于导游和游客们的建议或者意见,合理调整和完善我们的旅行计划。这也意味着报团之后,可能会发生行程改变的情况
温馨提示
出行提示:
1. 请确保本人护照必须自行程结束之日后还有6个月以上的有效期,如不足6个月,请换发新护
照。
2. 以上行程仅供参考,在下列情况下,船长有权自行对航行范围作出修改、变更停靠港口的顺序
和/或省略其中某个或某些停靠港口: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超过船长或船主的控制范围的情形;
2)为了旅客和邮轮的安全性而有必要的;
3)为了使邮轮上的任何人获得岸上医疗或手术;
4)任何其他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包括因特殊情况引起的燃料问题,船长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当旅客不适合开始或继续航行,或可能对船上的健康,安全,纪律造成危险的,船长有权
利在任何时候,视情况作出以下任何决定:
1拒绝该旅客登船;
2在任意港口让该旅客下船;
3拒绝该旅客在任何特定港口下船;
4限制该旅客在邮轮的特定区域或拒绝该旅客参与船上的某些活动;
3. 在出发前或航程期间,邮轮公司有权根据天气、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及特殊原因调整、
改变或取消行程。邮轮公司并未对游轮离港和到港时间作出保证,并且可能因恶劣天气条件、
航行中的紧急事件、途径水域、港口和海峡的管制、船只安全无法保证以及其它任何超出游轮
公司可控范围的因素,导致巡游行程中的任何环节出现迟延,或取消停靠/变更港口的停靠。
对此我社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最终行程均以船票为准,我社不承担航变造成的除船票外损失,预订机票务必确认行程准确;
4. 极地邮轮登陆活动有一定风险性,每位乘客必须遵循探险队员的要求登陆及活动;
5. 游轮中的舱房内,每位乘客必须占床,儿童价格与成人相同。游轮家庭房数量有限,如需预定
三人间需提供出行人护照信息及付清全款方可预订。家庭房中第一二人入住普通床位,第三人入住沙发床或下拉式壁挂床。鉴于标准套房及以下等级的普通舱房面积有限,如均为成人入住家庭房,空间会相当拥挤。
6. 不接受出发时不满6周岁的儿童预订申请,也不接受在航程开始时或航程进行中,会进入或已进入怀孕第24周的孕妇游客的预订申请,且每一个舱房内均必须有一人年满21周岁
旅行须知:
1. 鉴于游轮旅游的特殊性(旅行社需要提前向游轮公司预付游轮船票等相关费用),因此当旅游
者行前取消或因非组团社原因出现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行政复议、限制进出境或扣留等情况造成不能出行的,应自行承担相应的取消费用。是否给予签证和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利。如因您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
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出入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您自行承担。客人是否获得签证、出境和入境情况所有解释权在旅行社。
2.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和非旅行社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轮船飞机机械故障等)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使领馆签证延误、报名人数不足等特殊情况,包括船票费用在内已发生费用在内旅行社不退不赔。船方原因导致行程更改甚至行程取消,船方退船票费用,其它已发生费用船方及旅行社不退不赔。出现上述情况旅行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变更行程,一切超出费用(如在外延期签证费、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由客人自行承担。
3. 由于团队行程中所有住宿、用车、景点门票等均为旅行社打包整体销售,因此若您因自身原因未能游览参观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旅行社将无法退费用。
4. 以下海上行程为计划行程,由于极地天气的特殊性,具体安排由船方临时根据天气等因素决定,船方可能会根椐实际航行中天气或其它原因改变行程,客人不得提出异议,以船方实际航行中最终确认的行程为准。由于极地旅游的特殊性,岛屿能否登陆以及登陆顺序、时间、时长依当时天气、自然环境等不可抗因素而定,若因上述原因导致行程中具体项目的变更或取消,不视为旅行社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