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机票: 出发地-成都往返经济舱机票含税
2、交通:行程中旅游车 1 人 1 正座,火车站/机场抵离接送。
3、用餐:5早5正餐(正餐餐标30元&酒店晚餐为床位赠送晚餐),正餐十人一桌,10 菜 1 汤(不含酒水)。行程中所含早晚餐均由住宿酒店赠送,以酒店提供为准,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围。出发时间在酒店提供早餐前的,酒店提供路上吃的早餐(路早),需退房时自行于酒店前台领取。中餐为我社安排用餐,参考菜单已列出,部分菜品根据季节或作调整,量质不变,不含酒水,景区一般地处偏远,餐标相对大城市较差,藏区海拔较高,米饭有夹生现象,团餐以蔬菜为主,不习惯者请提前自备佐食,因整体餐费不以个人用餐与否减少,自愿放弃用餐无费用可退,敬请谅解。用餐后的休息时间属自由活动时间。
4、住宿:行程所列5晚住宿,每人 1 床位,2 人以下单床位的,必须补房差。3 人以上可补房差亦可安排加床(加床为钢丝床或床垫)或三人间(部分酒店无三人间)以酒店提供为准,费用同正常床位;不提自然单间和拼房服务,亦不接受楼层及特殊房型指定。
参考酒店:
三钻:
九寨:珠康/藏韵/喜途/银峰/山泉/电力/麓居/卡咯居/益露来/锦辰/云海逸景/白天鹅或同级
川主寺:嘉藏林卡/天域阳光/花海拾光/紫月星空/阿吾仓/郦锦或同级
成都:泽润/凯宾/蝶来花半/昇华台/威登/名城/威尔汀/喆啡或同级
因旅游者主观要求标准不同,酒店未达到个人住宿要求标准的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畴。遇特殊原因(如 天气,交通,地面,酒店接待能力),可能变更住宿地点,标准不变,因酒店歇业造成的住宿非指定酒店,不属于旅行社行程质量范畴。全程住宿压金自付自退,藏区延线条件相对较差,酒店服务人员少经过专业培训上岗,如遇临时断水断电等因素造成部分设施无法使用,非我社人为可控,酒店设施服务为酒店配套项目,以酒店提供为准, 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围,敬请谅解。
5、导游:优秀持证国语导游讲解服务,行程内导游会以同团大部分旅游者作为照顾对象,如需按照自已意愿游览,或不按规定时间安排的,为避免同团其它旅游者造成不满,我社不作任何特殊安排。
6、儿童:机票、往返汽车车位、半餐(酒店餐不含)、导游服务,其余均自理;儿童均不能以成人价格成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可单独参团。
7、购物:全程 2 个景区内购物点的摊点购物点、或沿涂停留休息的站点和餐厅附近均可能会有土特产超市非我社控制,请不要误解
8、保险:旅游人身意外险保险公司对 3 岁以下和 75岁以上老年人不受理,如要参团须签定免责申明,并且有正常成年人带领方可参团。
9、其它:赠送:藏民家访活动(赠送内容若因旅游者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或享受该服务的,费用不退, 且我社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赠送项目均为我社为品牌建立,突出行程特色的促销回愦行为,为我社无附加条件赠送,赠送实物均不会取消。赠送游览正常情况均会前往,但如遇特殊原因(如天气,路况,时间等)未抵达,或变更均为社根据实际情况的合理安排,不退费,亦不等价折换其它;此赠送仅包含成人,儿童请根据身高自补费用。
10、行程中因游客自身原因需临时脱团,我社不承担任何返程费用(交通费,住宿费,保险费,餐费)不作任何特殊安排,未产生所有费用不退。并请游客签订离团协议。脱团后一切产生问题与本社无关!
费用不包含
1、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非免费餐饮、洗衣、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 行李搬运等费用。
2、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景区内二道门票、观光车、电瓶车、缆车、索道、动车票等费用。
3、按儿童报名超规定标准所产生的餐费、门票、床位费。
4、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及自由活动期间交通、餐饮等私人费用。
5、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6、航空保险、游客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7、景区门票,60岁以上可享受国家景区优免政策,60以下所产生景区门票(具体优免政策按景区公示为准)
【全票】都江堰80、黄龙170(12.16-5.31淡季60)、九寨190(11.16-3.31淡季80)、乐山大佛登山80,合计520元/人
【半票】都江堰40、黄龙85(12.16-5.31淡季30)、九寨95(11.16-3.31淡季40)、乐山大佛登山40,合计260元/人
**温馨提示**
如乐山大佛选择船游,则船票70元,1.2米及以上全票、1.2米以下免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