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往返机票,现时机税及燃油附加费;
2)代订行程表所列游览交通费(一人一座);
3)代订行程所列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
4)安排行程表所列的团队餐费(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第一道门票;
6)当地日本导游中文讲解;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包含
1、境外司陪人员服务费+旅游签证费共 RMB750 元/每位客人(含小童及婴儿),此项费用出团前须付清。(如自备签证,则减 250/人)
2、日本段单房差(¥2900 元/人);
3、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和航空保险费;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签证:如因客人资料问题而造成拒签或被终止签证,需收取手续费 1000 元/人+机票定金 1000 元/人。
自备签证/免签/旅游签等客人出入境事务(包括登机手续)须自行办理,如发生任何出入境问题,我司概不负责及不退任何费用;如遇到不能入境所有团费不可退回,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因客人自身原因被中国海关拒绝出境或者被目的地国家拒签入境,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所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2.游:A.我司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保证行程景点游览的前提下,对景点游览的先后顺序作合理的调整。具体的行程游览顺序将根据航班安排的首末站城市最终确定,并且以在出团说明会或出团前(集合地)派发的行程表为准。(或上述信息将于出发前 1 天由组团社领队电话或短信通知。)
B.参加出境团队,需保证全程随团活动,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全程不得离团(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除外)。
根据《旅游法》第 16 条规定,包价出境旅游游客必须随团活动和出入国境,游客因自身原因擅自脱团,擅自脱团属违法行为,旅行社因此需要向旅游部门和驻外国领事馆报案处理,给旅行社产生不必要的人力服务成本等费用。游客擅自脱团造成合同履行终止,之后又要求变更恢复后续合同行程的,旅行社将按照《旅法》第 73条规定,向游客收取因此增加的费用 1000 元/天。
C.出团前需收取保证金至少人民币 5 万元/人(我司有权根据客人资料的实际情况要求客人增加担保金的额度),按时随团归国退还担保金;如因客人滞留或不准时随团回国,则所交保证金一律不得退回。
3.食:按行程中所列餐次,早餐(包含在房费中),正餐餐标参考行程表。团队因个人原因未用餐、未进景点,一律不予退还或减免费用,敬请留意;
4.住:全程入住日式 5 星酒店(相当于网评 3-4 星),其中一晚升级温泉酒店。一般安排住宿为两人标准间,每人每晚一个床位。(旺季期间所有团队酒店都会有标准间、大床房、单人间等房型。部分温泉酒店会有三人间或榻榻米房间(4 人一室),我公司会按酒店房间情况进行分配,如有造成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境外酒店没有挂星制度,所以评核酒店星级基本以房间装修为标准。若出现单男或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团友同住,请在出发前或当地自补房差。
5、托运行李:去程每人免费托运行李 23 公斤,敬请注意!回程每人免费托运行李 23 公斤,敬请注意!
6、根据日本法律规定,巴士及司机每天行车不能超过 10 小时,无论以任何原因超出行车时间,行程将会做相应调整或删减,删减景点我社不承担赔偿及补偿,敬请谅解!根据日本政府最新规定,旅游巴士司机每天服务至晚上八时,如因客人自身原因景点集合迟到导致整团需延长巴士服务,按日本条例,需每小时付日元 10,000 给司机作延长金,此费用将由客人承担!
7、特别通知:日本入境时需提供指纹和拍摄面部照片,然后接受入境的审查。若拒绝提供,将不让其入境,造成此后果责任自负,亦将不会退回任何费用。
8、境外离团或当地参团客人,我司有权拒绝这类客人参团,如有这种情况,报名时必须说清楚,是否接受客人报名或收取附加费,权利将由我司最后决定!
9、按航空公司规定,所以航班必须按顺序乘坐,若有航段未使用,后面的航段航空公司有权限制或者取消,可能导致无法正常出行,所有风险客人自行承担,后果自负,团费不予退还!
10、请各位贵宾一定要注意保持自己护照的清洁和完整,如因本人护照污损残缺等原因导致被各国边检、移民局口岸拒绝出入境,所有产生的损失由游客本人自行承担,敬请谅解!
温馨提示
一、我社不能左右签证官的意志保证申请人肯定获得签证。我社只确保签证的真实性,不承 担其它任何责
任,包括委托人被拒绝出境或限制出境;或被目的地国家、地区拒绝入境 或限制入境等。
提醒:1、出入境时护照有效期不足半年,有可能被拒绝出境或交通承运公司拒载;
2、护照内有虚假签证,有可能被边检罚款、没收护照及拒绝出境;
3、持第三国签证过境港澳但无前往第三国,有可能被拒绝出境。
二、如遇领事馆审批工作日延长、休假等(领馆无正式书面通知),我社有权向申请人说明 解释并推迟领取证件日期;领馆将可能根据各申请人的情况,要求提供更多的资料来支 持申请理由,申请人有义务协助
完成,工作日则以资料补充完整之日计起。
三、如领事馆要求申请人前往领事馆面试,所有交通等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委托人的申请被 拒签或申请资料已递入领馆后要求中止申请(也会被拒签),将会被收取拒签费。
四、签证签出后客人须支付归国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我社有权根据申请人的情况,保留 追加保证金的权力。如申请人逾期归国或滞留不归,本公司拒绝退还保证金,而由此引 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
负。
五、所有归国保证金、费用等必须持票据原件退款,否则不予退还。
六、签证时间:8-10 个工作日(不含速递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