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船票(含 4 晚住宿)、港务费和政府税
2、游轮上提供的一日三餐、下午茶(特别注明的收费餐厅及下午茶除外)
3、游轮上派对、主题晚会、表演、游戏、比赛等活动(特别注明的收费活动除外)
4、新加坡往返经济舱机票及税金
5、新加坡 2 晚当地五星级酒店住宿、旅游巴士和餐费( 1 早餐 1 正餐 ,正餐餐标为 100 人民币/人/餐)
6、团队境外旅游意外险
7、赠送深圳指定地点往返香港机场的交通
8、赠送槟城岸上游(此项目为赠送自愿参加,不参加无退费)
费用不包含
1、游轮服务小费(阳台房及以下级别房型 18.5 美金/人/晚)
2、全程领队服务和新加坡中文导游服务小费 350 人民币每人(现付)
3、游轮停靠在各个码头的岸上观光游费用;
4、航空公司临时加收的燃油附加费
5、个人消费以及以上未提及的其他费用
其他说明
温馨提示
(1)21 周岁以下游客必须与 21 周岁以上游客同住一间客舱。且 21 周岁以下的游客必须由其监护人看护,当未 成年人因各种原因 ,未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同行上船 ,而与其他受委托的成年人(随行监护人) 同行上船时 , 随 行监护人需要出具下述文件:《同意书》 ;《授权声明信》 ;《随行监护人承诺书》 ;未成年人出生证明复印件 或户口本复印件。填写模板请与我社索取 ,并于出团时携带。若因看护不当发生意外 ,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2)70 周岁以上(含 70 周岁)需家属提供健康担保,若途中因身体原因影响到正常行程,我社及游轮公司不承 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3)游客必须在保证自身健康良好前提下报名参加 ,若因游客自身疾病及个人过错导致人身意外伤亡,我公司不 承担责任。
(4)游客在自行活动期间 ,若发生人身意外伤亡和财产损失 ,我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在游轮上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游者应认真阅读并按照游轮方《每日须知》和活动安排 ,自行选择游轮上的 用餐、游览、娱乐项目等。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 ,旅游者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选择能够控制风 险的活动项目 ,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6)旅游者应当遵守游轮旅游产品说明及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要求,自觉参加并完成海上紧急救生演习,对有 关部门、机构、游轮方或旅行社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