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出发地-桂林往返二等座高铁/动车票及当地空调旅游车一人一正座
2、住宿:全程网评四钻标准酒店+一晚龙脊客栈双人标准间,(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由客人自理。)
3、门票:行程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龙脊梯田针对深圳户口免大门票,深圳户口凭身份证,户口本,可退70元门票,景区交通40不退,小童价格不退,中童退半价。
用餐:酒店含早,不占床不含早双人标间,4早8正,餐标40元/人/餐。(正餐10人一桌,人数不足10人菜相应调整)
4、导游:专业的导游证+研学导师双证导师上团。
5、购物:全程无购物店。(提示:景区内均设有商铺,此类商铺不是我们旅行社指定购物店范畴,敬请理解!)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代购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4万保额)。
7、儿童及婴儿说明:
(1)小童:6岁以下(不含6周岁)的执行小童收费,此收费不提供动车票、不含床位早餐费,不含景点门票,含车位、半价餐位、导师服务费、保险费用。
(2)中童:6—14岁(不含14周岁)中童报价含车费、半价正餐;含门票、导游服务费、保险费用,不含床位、不含酒店早餐费,如身高超过1.2米的儿童产生景交及其他费用由家长现付。
费用不包含
1、报价只含每人每天一床位,产生单男单女须补房差。
2、行程内没有约定包含的景区内交通费用;行程外的自费节目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3、不含航空保险、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者入住酒店在前台寄存,以免丢失,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义务仍无法避免的事件,而需要变更行程时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高铁/动车延误或取消、车辆故障、交通意外等)。
5、客人若中途自愿离团,旅行社扣除实际产生费用后,将未产生费用余款退还,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自愿签字离团后一切责任与旅行社无关。
6、此团行程是广东自组团,10成人成团,如未达成团人数,提前 3 天告知,客人可退回团款或改其他线路!
其他说明
温馨提示
1.此团行程为散拼跟团游,客人到达当地后有可能存在等待其他客人的情况,请听从导游安排,请游客谅解!
2.此行程为散客拼团,目的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导游有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整行程顺序,方便大家更轻松的游玩,敬请理解配合,谢谢。
3. 请您带好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回乡证军官证等),儿童携带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
4. 游客在旅游期间需要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因自身过错、或者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责任游客自负,旅行社不承担责任。特别提醒:贵重物品(现金、首饰、贵重设备等)请随身携带或存放在景区贵重物品保管箱。
5. 酒店住宿按床位安排,如单男单女报名,在可以拼房的情况下我社可以协调团队同性别客人拼房,若任一方客人不同意,则请自行补单房差。
6.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旅游车辆严禁超载,执行一人一正坐的规定。未成年小童及婴儿均需占有车位。敬请客人按实际报名人数出行,未经旅行社同意不能临时增加人员(包括小童及婴儿),如遇车位不足,我社将拒绝上车
7. 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8. 1.4米以下小童、55岁以上老人、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游客敬请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的线路参团;此行程为我司综合包价产品,若按景区规定持老人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免票政策,我社将按照采购团队成本价格给予退还
9. 如游客餐饮有特殊要求(如素食、民族禁忌等),烦请提前告知,以便安排。
10. 敬请各游客认真如实填写意见书,我社将以游客亲自填的意见书,做为处理投诉及反馈意见的重要依据!
11. 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晚上尽量减少外出,如果一定要外出,请携带好酒店名片结伴出行,且22:00之前务必返回酒店,自由活动期间发生任何问题游客须自行负责。旅行社导游会提醒客人务必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自由活动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客人自负,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2. 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75周岁以上的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13.旅游意外保险,保险公司承保年龄范围为2-80周岁,其中70周岁以上游客保费不变,出险按保额的50%赔付,属于急性病的只承担医疗费用,不再承担其他保险责任。
14.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按《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