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1、深圳-南宁往返二等座高铁/动车票;2、当地豪华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一正座;;
2.住宿:行程所列住宿酒店(双标间,住房含双早,不用不退),本品按双人共用一间房核算的单人价,不接受目的地拼房,如您出行人数为奇数请报名时直接补齐一个包房房差,没有三人间加床。
3.门票: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景区小交通自理)
4.餐食:全程3早+3正,3正餐标40元/人/餐,酒店含早,不用不退,正餐10人一桌,人数不足10人菜相应减少
5.导游:中文专职导游,行程作息由随团导游根据具体情况安排。8人成团,人数10人起(含10人)安排导游,10人以下不安排导游,安排司机兼管家服务。满20人可独立成团。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代购24万旅游意外险。
7.购物:全程无购物店。(提示:景区内均设有商铺,此类商铺不是我们旅行社指定购物店范畴,敬请理解!)
8.赠送:赠送项目不用费用不退。
9.儿童及婴儿说明:
(1)中童收费:(1.2-1.5米区间,年龄满6周岁不满14周岁)。小孩含半价高铁、当地旅游车位、正餐半价、导服、景点第一道门票半票(若超高请在当地自行补足门票、环保车及缆车等景区内交通差价。不提供住宿床位、含动车半票。
(2)小童收费:(1.2米以下且年龄不满6周岁)。小孩含当地旅游车位、正餐半价、导服。不提供住宿床位、不含景区门票。2周岁以下婴儿,不含餐、床位、景点、动车费用,交通部门规定婴儿必须占座位,不能超载。
费用不包含
1、报价只含每人每天一床位,产生单男单女须补房差。
2、行程内没有约定包含的景区内交通费用;行程外的自费节目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3、酒店内自费项目不含,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者入住酒店在前台寄存,以免丢失,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义务仍无法避免的事件,而需要变更行程时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高铁/动车延误或取消、车辆故障、交通意外等)。
5、客人若中途自愿离团,旅行社扣除实际产生费用后,将未产生费用余款退还,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自愿签字离团后一切责任与旅行社无关。
其他说明
温馨提示
1. 敬请游客结束游览前在广西当地如实填写意见单,希望通过您的意见单,我们能更好地监督广西省内的接待质量,旅行一概以游客自填的意见单为处理投诉反馈的依据。如果客人在当地接待社意见单上签署满意或不签署者,而返回始发地再投诉者,请恕我社难予受理。敬请合作!
2. 旅游业是广西省的支柱产业,所有的景区、餐饮区域中可能会存在有购物商场,游客是否需要购买商品由游客自己决定,与旅行社无关!游客在购物商场中购买商品,请向商场索要购物发票。如因质量问题有退换货要求,游客本人应保证货品完好无损,并提供购物发票,在购物期限时间范围内,商家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