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门票:1、均只含首道景点折扣门票,不含景点第二门票及其他消费(如景区商场消费等);2、持有军官证、残疾证、老年证等优惠证件及其他特殊身份人士,则无差价可退;
2.交通:1、深圳/东莞广州 -桂林往返二等座高铁/动车票及当地空调旅游车;2、行程交通用车,根据人数安排车辆,保证每人一个正座位;3、不含景区内小交通(行程注明包含的不在此范围)
3.住宿:行程所列住宿酒店(双标间,住房含双早,不用不退),本品按双人共用一间房核算的单人价,不接受目的地拼房,如您出行人数为奇数请直接补齐一个包房房差,没有三人间加床;
4.餐食:全程含酒店提供的早餐(一间房包含2人早餐,如多有儿童需自理)2早+2正餐+1米粉(价值10元),大户人家宴40元/人,阳朔啤酒鱼30元/人,十人一桌,人数减少,菜量酌情调整。
5.保险:已含旅行社责任险,代购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4万保额)。
6.购物:本行程安排参观桂林特色少数民族村寨内设商场,行程结束前安排正规大型桂林土特产超市选购桂林伴手礼
7.导游:桂林金牌专职中文导游提供贴心服务,如团队人数不足6人(8人以上安排导游),安排司机兼管家服务;
费用不包含
1.购物场所内消费自理;
2.儿童报价以外产生的其他费用需游客自理;
3.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自理;
4.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单房差280元)
5.行程中为赠送景点的若因特殊原因无法观看相关费用不退不补;
6.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自理;
7.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用自理;
8.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景区内电瓶车、动车票等费用自理;
9.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自理。
其他说明
温馨提示
1. 敬请游客结束游览前在广西当地如实填写意见单,希望通过您的意见单,我们能更好地监督广西省内的接待质量,旅行一概以游客自填的意见单为处理投诉反馈的依据。如果客人在当地接待社意见单上签署满意或不签署者,而返回始发地再投诉者,请恕我社难予受理。敬请合作!
2. 旅游业是广西省的支柱产业,所有的景区、餐饮区域中可能会存在有购物商场,游客是否需要购买商品由游客自己决定,与旅行社无关!游客在购物商场中购买商品,请向商场索要购物发票。如因质量问题有退换货要求,游客本人应保证货品完好无损,并提供购物发票,在购物期限时间范围内,商家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