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 行程中所列国际航班往返团队经济舱机票及机场税;
2. 行程所列诗歌号 11 天 10 晚船票+邮轮港务税+邮轮服务小费;
3. 船上全程餐费一日三餐:早/午/晚餐及下午茶(特色餐厅除外);
4. 船上指定免费设施及娱乐节目、活动;
5. 登船前及离船后的行程观光;
6. 行程中标明包含中式团餐或当地特色餐共 4 次;
7. 行程所列 3 晚当地四星酒店住宿(2 人/标双);
8. 申根丹麦签证费;
9. 邮轮靠岸期间八站岸上观光;
10. 中文领队兼导游服务;
11. 30 万个人旅游意外险;
费用不包含
1、 境外司机服务费 160 欧元/人(大小同价,此服务费领队将在机场统一收取);
2、 邮轮的餐厅、游泳池、健身房、酒吧等区域内标明需要支付的食品及酒水饮料费用;
3、 行程中所涉及的个人消费以及其他未标明已含的费用(如付费餐饮和酒水饮料、干洗、外线电话、上网费、付 费电视、水疗服务等);
4、 行程所列邮轮靠岸期间的午餐;
5、 全程邮轮船票及酒店单间差费用;
6、 旅游意外险,如报名之日起超过 70 周岁的旅客须额外缴纳 300 元,超过 80 周岁的老龄旅客须额外缴纳 400 元。此费用将用于为该旅客购买 100 万元的旅游意外险;
其他说明
温馨提示
1、 以上为参考行程,本社保留根据航班、签证、酒店位置及前往国当时情况调整行程的权利。报价书中所注明的服务项 目仅适用于 15 人以上团队, 若团队人数不足 15 人, 则需另行报价。
2、 因不可抗拒之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 (如天灾、战争、罢工等)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领馆签证延误、报名人数不 足等情况,我公司有权取消或变更行程, 一切超出费用(如在外延期签证费、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 我公司有权追加差价。
3、 由于邮轮历经港口城市所在国家的入境协议条款常有修改,故所需签证及种类可能发生变化,对可能发生的变化,船 公司会做出相应措施,例如在船上办理签证手续并收取一定费用,我公司将第一时间告知相关情况,但无法也不将对 因此所造成的结果和费用承担责任, 敬请谅解。
4、 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如: 遇台风、天灾、战争、罢工等) ,邮轮公司有权改变行程及缩短景点游览时间,所产生的损 失我司及邮轮公司概不负责! 我司保留根据具体情况更改行程的权利。
5、 在团队出发前 45 天确认是否成团, 是否派领队等一切细节问题。
6、 因机票燃油附加费升幅。如航空公司书面通知临时调整燃油价格,客人需补齐此升幅差价。
7、 如因团队人数不足,我社可征求延期、拼团或适当调整出团线路。
8、 由于进入欧洲旅游旺季, 境外酒店爆满, 计划中团队的行程可能会由于欧洲众多的展会、宗教节日而做出略微变更, 我公司将依当时情况调整住宿城市, 但是不会影响酒店星级及整体游览时间
9、 购物退税说明: 1.全程不强制购物;2.虽然在发达国家购物, 但是游客需要仔细地检查商品的质量。若回国后才发现 质量问题,无论是更换还是退还商品都会手续繁复。具体情况不一,能否实现更换或退还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0、 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 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利。如因您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 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出入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您自行承担;
11、 由于团队行程中所有住宿、用车、景点门票等均为旅行社打包整体销售,因此若您因自身原因未能游览参观的 则视为自动放弃,旅行社将无法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