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 国际往返机票、机场税,团队经济舱;
2. 全程欧洲标准四星级酒店,峡湾当地特色酒店不挂星,升级 1 晚峡湾湾景酒店+1 晚夜邮轮 双人海景外舱,1/2 标准双人房;
3. 行程所列餐食,酒店早餐,全程 17 正,7 次中式团餐 6 菜一汤,其中 1 次冰岛特色羊肉汤 +2 次峡湾酒店晚餐+2 次峡湾简餐+1次瑞典肉丸餐+1次挪威三文鱼特色餐+1次挪威北极虾 三道式特色餐+1次哥德堡海鲜餐+1次邮轮自助晚餐;(如遇退餐 15 欧元/人/餐,冰岛段
25 欧元/人/餐);
4. 境外旅游巴士,保证每人一正座,一段夜邮轮双人海景外舱;
5. 全程专业中文领队兼导游服务;
6. 基本景点大门票(只含蓝湖温泉、卑尔根高山缆车、松恩峡湾高山小火车、峡湾游船、岩 石教堂、斯德哥尔摩市政厅含讲解),其它为外观或免费;
7. 申根签证费(我司有权根据签证需要调整住宿地点);
8. 欧洲旅游意外保险(本公司强烈要求旅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以更全面保障旅客利益);
9. 司机导游服务费;
10. 境外无线 WIFI(2 人/台)
费用不包含
1. 全程酒店单人间附加费 6400 元/人(酒店单房差仅指普通单人间如要求安排大床房或标双, 单房差另议);
2. 因调整航空燃油价格而导致机票价格上升,需另外补交燃油升幅的差价;
3. 护照费及申请签证中准备相关材料所需的制作费、手续费,如未成年人公证、认证费等;
4. 前往领事馆打指模及面签和面销产生的各种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
5. 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或运输期间行李的损坏费;
6. 旅途中飞机/火车/船只等交通工具的等候及转乘时的用餐;
7. 行程中的一切个人消费(例如酒店内的酒水、洗衣、上网、通讯等费用)及自由活动期间 的餐费、交通费等;
8. 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 、缆车、地铁票、公交票等费用;
9. 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及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费 用;
10. 因自身原因滞留、违约、自身过错、 自由活动期间内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11. 欧洲各地有当地官方导游讲解(例如 :威尼斯、罗马、佛罗伦萨、罗浮宫、凡尔赛宫、马 德里皇宫等),为了感谢他们的热忱服务,请另付上小费 1 欧元/人。
其他说明
温馨提示
1. 请您务必在签证截止日前递交签证材料,签证材料递入领馆后,如遇拒签,我社将收取申 根签证费(含服务费)1200 元/人、英国签证费(含服务费,不含加急费)1400 元/人;
2. 报名后收取的机票+酒店等境外资源定金 10000 元/人,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取消,定金不退;
3. 报名南航、法荷航线路,若游客出发前 22 天内取消,需收取全额机票款;
4. 送签前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取消,我社除收取机位定金损失外,还需收取其他已经产生的实 际损失 ,如境外交通(如 TGV、金色山口快车、欧洲之星、邮轮、摆渡船等境外交通工具) 及酒店费用;
5. 送签后出签前,如游客自行取消、或因游客自身原因不能按照领馆要求前往面试、导致无 法出签:若此时团组未出机票,我社按实际产生费用收取损失;若此时团组已出机票,我 社只能退回境外餐费和景点门票费(团队机票/火车票/船票等交通工具的费用,不允许更 改签转或退票);
6. 已获签证后,如游客自行取消(包括因同行的游客被拒签而取消) :我社只能退回境外餐 费和景点门票费(团队机票/火车票/船票等交通工具的费用,不允许更改签转或退票);
7. 签证自理的游客,如在团组送签后自行取消(包括因同行的游客被拒签而取消) ,我社只 能退回境外餐费和景点门票费(团队机票/火车票/船票等交通工具的费用,不允许更改签 转或退票);
8. 赴境外旅游通常会收取防滞留保证金,具体金额将根据游客实际情况而定;保证金金额会 在送签前与游客确认,如游客无法交纳,机票订金不予退回;如游客同意交纳,但在出发 前又拒绝交纳或款项未能到帐的,我社将视为游客自行取消出团处理;
9. 如游客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因私护照以外的旅行证件或自备签证参团,请务必自行确认 该证件是否对目的地免签、及跟团出境后团组返回时是否能够再次进入中国境内;如因游 客旅行证件的原因不能出入境的,损失由游客自理,我社将视为游客自行取消出团处理;
10. 如游客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因私护照无效或有效期不足 6 个月等原因造成无法出行的, 损失由游客自理,我社将视为游客自行取消出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