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 旅行社代订机票等城市间交通费用;旅游观光汽车费用,住宿费,餐费,包价项目景点(区)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
(2) 20人成团;
(3) 住宿:第一晚及第四、五晚入住五钻度假酒店(每成人每晚一个床位),入住双人标间。酒店住宿若出现单男/单女,旅行社会安排同团的同性团友与其拼住,若客人无法接受旅行社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的,则须在报名时补房差入住双人标间。其余2晚入住在邮轮上。
(4) 用餐:全程含9正5早(陆地段含6正3早:团餐40元/人标准、品尝特色餐:簸箕餐/文昌鸡/加积鸭)、(邮轮上含3正2早餐,全程为自助餐)所有餐食如自动放弃,款项恕不退还。
(5) 用车:全程用车根据团队人数安排旅游空调车;
(6) 全程0个购物店。部分景区内自带购物商场,特色商品工作人员会做义务介绍,旅游者购物行为为自主选择,旅行社不接受旅游者关于这方面的投诉诉求。
费用不包含
(1)个人消费:邮轮及景区内自费娱乐项目(如星空 KTV 专属点唱、海花岛双子沙滩 20 + 水上项目、直升机飞行大圈升级等)、摄影摄像服务、纪念礼品购买等;酒店及邮轮内洗衣、酒水饮料、收费电视、行李搬运等个人开支;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登船限带 1 件行李,重量≤30 千克、体积≤0.3 立方米)。
(2)单房差:行程住宿为双人标间,出现单男 / 单女需补单房差(邮轮舱位为散客拼房,男女混住,如需单独舱位需额外付费)。
(3)儿童相关:儿童超高(具体标准以景区 / 邮轮规定为准)产生的门票、早餐及其他费用;2 周岁以下婴儿的机票、床位、门票等所有未列明费用。
(4)保险费用:旅游人身意外险(费用包含仅含旅行社责任险,建议自行购买)。
(5)其他费用:证件加急办理费、不可抗力(如航班延误、天气影响)导致的额外食宿及交通费用;个人原因退团产生的违约金;行程中未明确列明的所有其他费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 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申请表+告知书+保密承诺书+环保旅行倡议书。(登船时需提供原件办理手续)
2. 超龄客人按照船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持有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报名(非中国大陆公民:持港、澳、台、华侨和外籍护照人士不可报名)。
4.限10-7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5.曾有特殊病史: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严重鼻窦炎、严重贫血、眩晕症、癫痫病、哮喘病、狂躁症、抑郁症等精神疾病谢绝参加。
6.醉酒者、重度晕船者、孕妇谢绝参加。公安机关在案、在刑、在逃、取保候审人员,曾有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言论者,曾参加传播反动思想的邪教组织者谢绝参加。
7.在符合报名条件下,游客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西沙旅游申请表》、《西沙旅游安全告知书》 等材料。
8.六人间/四人间按床铺售卖,为散客拼房(男女混住);预定此类舱位时,2人起订,须按照1上1下起预定,同一订单无法安排全为上铺或下铺,敬请谅解。
温馨提示
1. 游客在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由于西沙旅游的特殊性,应当按下列标准支付成本损失费:
2. 出发前 21—14 天以内(含 14 日)要求退团:扣总团费20%
3. 出发前 14—7 天(含 7 日)以内要求退团:扣总团费50%
4. 出发前 7 天内要求退团:扣总团费80%
5. 行程出发当日:扣总团费100%